考生答卷及有关评卷数据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考生答卷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考试成绩在通知考生本人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评卷期间产生的各种数据、文档只供评卷工作使用,未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同意,不得向外界提供。不得擅自修改考生答题内容。对有问题的答题卡进行技术处理时,须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并做好记录。如需复制无法阅读的答题卡,须经自治区评卷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两名以上指定人员同时进行,原答题卡须保留备查。
二、考生答题卡保管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答卷管理组负责,工作场所处于24小时监控状态,实行全封闭管理。评卷期间,要严格交接手续和值班制度,要有四人以上昼夜值守,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三、考生答题卡扫描工作由相应技术支持公司负责。扫描后的考生答题卡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污损。扫描后的考生答卷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公布后半年。对扫描后产生的数据须有校验机制,校验形式、数量由技术支持公司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共同确定。
四、如果在评卷过程中发现扫描的图像存在问题,扫描与信息管理组的相关人员应迅速查找原因并解决。需要重新提供图像等数据时,答题卡扫描支持人员须提供存在错误的图像的数量、涉及的科目、考生数量等具体信息,由扫描与信息管理组重新进行扫描后,系统操作人员须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对于已经评阅过的考生答卷,应取消原来的成绩,将更新后的考生答卷提交评卷教师重新评阅。
五、评卷过程中,扫描与信息管理组的评卷系统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每个工作单元的数据备份,至少每半天进行一次数据备份并妥善管理。加强计算机存储设备使用的管理,防止计算机病毒的破坏。评卷结束后,应将考生成绩按要求存入光盘,制作备份盘,保存好数据。
六、扫描与信息管理组须采用专用技术手段对评卷所用的所有计算机设备外部接口、端口进行封闭,严禁携带U盘等电子存储设备进入评卷场所。未经允许,不得输出、拷贝任何数据资料。打印机与输出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规定以外的数据资料严禁打印输出。
七、数据库服务器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派专人负责管理。登录系统服务器的密码必须分人、分段掌管。修改数据必须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做好修改记录。